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企业家、弘扬企业家精神的良好环境,10月28日,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厦门企业家日”的议案,决定将11月1日设为“厦门企业家日”,从法制层面对企业家予以肯定褒扬,以增强企业家群体的荣誉感和获得感,鼓励厦门企业家积极干事创业、开拓创新。
我市民营经济作为活跃度较高的群体,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今年上半年,我市民营经济增加值1232.24亿元,增长1.3%,占全市GDP比重为41.8%,对GDP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为了提升全社会对民营企业家的认同感,越来越多民营企业家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建议,将11月1日设为“厦门企业家日”。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市工商联主席柯希平带去“设立企业家日”的提案,广受中央媒体关注。今年市两会上,“通过地方立法设立厦门企业家日”再度成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邹剑寒、黄祖南、柯希平等10多位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相关议案、建议或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