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桑植县政协制定出台了《提案办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重点从答复合格率、与委员见面率、委员满意率和提案所提建议当年解决率4个方面,对承办单位办理政协提案的质量进行量化考核。《办法》规定,办理提案的答复合格率必须达到
95%以上,与委员见面率必须达到80%以上,委员满意率必须达到95%以上,提案所提建议当年解决率必须达到40%以上。整个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进行,得分在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80分以上为优秀。
为保证考核的实效性,县政协还一并推出"主席领衔督办制"、"办理效果讲评制"和"办理结果复查制"。即选择部分重点提案,由主席和各位副主席领衔督办;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将会同县政府办对承办单位进行跟踪督察,并组织委员对重点承办单位进行现场评议;当所有提案办复完毕后,组织一次"回头看",通过明察暗访、现场验收等手段,对承办单位是否真正落实提案中所提建议以及回复结果的真实性进行复查,避免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经过对承办单位的督办、讲评、复查、考核,年终评出先进承办单位,并在政协全会上予以表彰。对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或对政协提案拖延不办、回复结果与真实情况不符、委员对办理结果反复表示不满意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直至全体会议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