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群众了解和参与决策
一方面,百姓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得到有效发挥;另一方面,政府信息对百姓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也将更加明显。昨日,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座谈会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使政务公开走上法制轨道。 会议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黄家列主持,市政府秘书长许明耀作主题发言。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并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坚定决心,必将对各级、各部门的行政理念、行政体制和行政方式等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条例》是政务公开的基本法规,对于我国政务公开走上法制化轨道意义重大。会议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今年要为《条例》的实施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抓紧编制政务公开目录、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全面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等五项准备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会议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向决策层面拓展,注意及时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和措施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在出台重要政策和措施时,要通过问卷调查、民意征集、社会公示、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方式,让人民群众了解和参与决策,广泛征集多方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会议要求我市全面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要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重要内容,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上学难”、“看病贵”等热点、难点问题。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交、电信等公用事业单位要实施价格听证、咨询等制度,公开服务及收费项目的内容、依据、标准等。 会议还就我市贯彻实施《条例》、迎接全国、全省政务公开检查组检查进行了具体的部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