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文明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人类政治智慧的结晶,近年来受到国内外广大政治家和理论家的广泛关注。尤其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实践的不断深入,政治文明问题已经成为中国政治发展亟须解决的理论问题和实践课题,“政治文明”不约而同地逐渐成为了政界和学界的时尚话语。本文试图就近年来关于“政治文明”问题的研究做简要的归纳和评述。
一、政治文明概念的界定
尽管近年来,无论是政界还是理论界都对政治文明问题给予了广泛关注,但对于政治文明这一概念的界定却众说纷纭,还没有形成比较一致的看法,许多学者和政界人士甚至是在没有界定这一概念的情况下使用这一词语的。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以下几种倾向和观点。
第一,用其他概念代替政治文明。有的学者把政治文明等同于公民文明。但公民文明与政治文明毕竟是两个范围不同的概念,不应将它们完全等同起来。有的学者则用制度文明代替政治文明。由于政治显然不只是包括政治制度,它还包括政治思想、政治行为等丰富的内容。所以用制度文明代替政治文明显然也是有缺陷的。有的学者将政治文明等同于政治社会形态,认为政治文明是指人们在现行社会的实践活动中依据一定的经济社会形态并为一定的经济社会形态服务所创造的政治社会形态。另外还有一些法学工作者和研究者用法治文明代替政治文明,一些政界人士则用民主政治代替政治文明等。这些将政治文明等同于公民文明、制度文明、政治社会形态、法治文明和民主政治等观点虽然没有全面深入地探讨政治文明的内涵,但为界定政治文明这一概念提供了多个视角,也为进一步探讨政治文明与它们之间的关系做了理论上的准备。
第二,将政治文明视为人们改造社会所获得的政治成果的总和。这一界定是沿袭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界定方法,其中最为典型的是《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中对“政治文明”这一词条的界定。此词条将其界定为人们改造社会所获得的政治成果的总和,它一般表现为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关于民主、自由、平等、解放的实现程度。目前很多学者也是在接受了这一界定的前提下使用或定义政治文明这一概念的。将政治文明界定为“人类改造社会所获得的政治成果的总和”,这一界定虽然是对以往政治文明发展的总结,但只是一种静态的描述,且人类改造社会所获得的政治成果既有可能是积极的、进步的成果,也有可能是消极的、落后的成果。因此仅仅这样界定也有一定的欠缺。
第三,将政治文明视为人类社会生活的进步状态。这一界定则更侧重于动态的描述,并且将其限定于“进步状态”。虞崇胜在《政治文明概念辨析》一文中着重指出,“所谓政治文明,简单地说,就是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从静态看,它是人类社会政治进程中取得的全部进步成果;从动态看,它是人类社会政治进化发展的具体过程。”另外,那述宇、徐耀桐等也持此看法。政治文明的含义是以民主为核心,包含自由、平等、正义、法治等的思想、制度和行为的形成及其进步状态。上述界定可以说既注重了动态的描述,也着重强调了“文明”即“进步”的内在含义,正逐渐地被学界所重视。当然如何科学地界定政治文明,还有待学者的进一步深入全面的探讨。
二、政治文明的基本内涵
政治文明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它的内涵是丰富多彩的,‘是一个由不同部分、不同层次构成的协调统一的有机整体,由于对政治文明概念本身的界定就不尽一致,因而关于政治文明的内容或内涵的研究也就呈现出了许多不同的观点。(1)将政治文明分为制度形式的政治文明和精神形式的政治文明。(2)将政治文明分为政治意识文明、政沾制度文明、政治行为文明三个层次。(3)分别从横向和纵向上来划分政治文明的内容。从横向上,政治文明可以归纳为国体方面的文明、政体方面的文明、政党制度文明、法制文明等六个组成部分;从纵向上将政治文明分为三个层次:核心层次即国家管理和社会调整的基本制度,中间层次即狭义的体制即基本制度的具体化,边缘层次即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产生活各领域有关调整公民关系的具体规章制度。这些对政治文明内涵层次的不同划分以第二种较为科学。第一种没有把政治行为文明包括进去显然是不全面的,第三种划分事实上仅仅局限于制度层面,第二种划分既较为全面地概括出了政治文明的内涵,在理论和实践上又较容易区分。同时从其研究的进程来看,其内涵层次的划分是随着政治文明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入而逐步扩展和深化的:由内涵制度文明扩展到政治意识文明,再扩展到政治行为文明。其中特别是对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及政治行为文明在政治文明这个大系统中的地位及三者之间关系的探讨、对二者的精神内核的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必将推动政治文明问题研究的进一步深入。
三、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关系
关于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关系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上。因为物质文明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关系是较容易区分的,而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则由于长期以来党和国家的各种文献和资料中很少正式使用“政治文明”一词,以致于人们普遍认为精神文明的内容包含了“政治水平的提高”、“政治制度的进步”等政治文明的内容。另外以前学界从理论上也很少深入探讨此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完全没有界定其定义的基础上使用政治文明这一词的。
近年来,随着政治文明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入,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的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明晰。王中兴认为,物质文明是基础,政治文明是保证,精神文明是灵魂。那述宇认为政治文明是联接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桥梁。虞崇胜认为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物质文明决定并制约着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同时,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对物质文明产生巨大的反作用。另外也有观点认为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三者是一种处于一个由内到外的三个同心圆的关系。总之,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三者相互并列但又不是一种完全相互隔离的关系,这一点已经被广大学者所认同。而且,在政治实践上,江泽民总书记在“531”讲话中已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在此后的讲话中又将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列起来论述。这在实际上已经澄清了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关系,必将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研究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践全面展开。
四、政治文明的基本特性
政治文明是人类政治智慧的结晶,与其他任何事物样都具有其内在的基本特性。正确认识这些特性,既是认识政治文明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前提条件。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关于政治文明的基本特性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大体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在阶级社会中政治文明是有阶级性的。目前关于政治文明在阶级社会中具有阶级性这一点学界大体上已达成共识。因为政治文明作为社会的上层建筑,在阶级社会里,它必然要反映它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以及在这种经济基础上形成的阶级关系的要求,所以对在阶级社会中政治文明具有阶级性这一点无人置疑。
第二,政治文明是可以相互借鉴的。虽然学界认为政治文明在阶级社会中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并突出强调资本主义政治文明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区别,但并不否认不同政治文明之间可以相互借鉴。
第三,政治文明具有进步性和时代性。政治的产生本身就意味着时代的巨大进步,文明的进程与政治的发展相伴而行,政治与文明具有亲密的亲缘关系。越来越多的学者正因为看到了政治文明的进步性,而将政治文明界定为“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认为它“标志着一个社会民主与法制的进步发展状态”等等。也正是从这一点出发,结合政治文明在阶级社会中具有的阶级性,许多学者认为封建社会的政治文明比奴隶社会的政治文明进步、资本主义政治文明比封建社会的政治文明进步、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又比资本主义政治文明进步,从而政治文明表现出强烈的时代性特征。正因为政治文明具有时代性特征,所以不同时代的政治文明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局限性。
以上对于政治文明基本特性的探讨虽然已经开始触及政治文明的某些本质特性,但还不够全面和深刻,许多论述都是十分零碎地见诸一些文章当中,还有许多问题诸如政治文明除了有阶级性之外是否还应有社会性政治文明有没有国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其他政治文明相比较,特别是与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相比较具有哪些突出的特点和优点如此之类的问题还有待理论界进一步深入地探讨。
五、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
长期以来,由于我们所提出的“四个现代化”不包括政治现代化,“两个文明”建设中也没有政治文明建设等理论阐述上的偏差,因而使人们产生了不少的偏见。所以学界在有关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研究中不得不首先从明确其巨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开始。学者们普遍认为政治文明建设是新世纪中国政治发展的优选之路,着重强调了政治文明建设对于新世纪中国政治发展的重大意义。还有一些学者从总结“文化大革命”等政治动乱的教训的角度强调了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特别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正是由于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意义的深入探讨,从而引起了广大学者和政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在2002年江泽民总书记的“531”讲话中,正式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一起提了出来,并且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这一深刻论断必将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六、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
既然已经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奋斗目标,那么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关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学者们有着大体相似而小有差别的看法。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说到底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因此,目前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实际上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两个层面。也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关键在执政党,因此,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把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放在首位。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质是高度的民主政治,因而,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关键是实现政治运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专家根据江泽民总书记“531”讲话的精神,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容概括为加强党的领导、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个层面。显然,这是比较权威也是比较全面的概括。然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建设工程。除了从宏观上确定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外,还必须落实到微观层面的具体建设上来。诸如,如何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突破口在哪里?如何做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实现方式有哪些?怎样做到依法治国?实现依法治国应从哪些方面着手?这些微观方面的建设往往较之于宏观方面笼统的提法更有意义。另外,如何从政治意识、政治制度、政治行为等不同层面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也需要规定出具体的内容。所以,关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容仍然需要做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选自《理论前沿》2002年第22期,安摘,日期:2003-08-21)
2006-2-7转自广州市政协网站“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