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法委:2007年工作要点

社法委2007年工作要点

    2007年,社会法制委员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按照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5号文件精神,结合厦门市“十一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工作重点,选择党和政府重视,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参政议政,履行职能。紧紧依靠委员,努力建言献策,完成好市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以饱满的精神面貌迎接中共十七大的召开。

    一、加强理论学习,促进自身建设。

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和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以及中共厦门市委第十次代表大会精神,届时,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与履行职能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新途径,根据社法委工作特点,钻研业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法律知识,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从加强党派合作、突出界别特色、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和重视机关建设四个方面入手,促进委员会自身建设。

    二、突出本委特色,做好立法协商和民主监督工作。

对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草案)的修改和论证工作,是社法委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体现出我委的特色。本委要继续认真组织好委员和专家,参与对市人大、市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讨论修改和论证工作,推动我市地方立法的健全和完善,为厦门市法制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2007年对地方立法的协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

    1、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

    2、厦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厦门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

    4、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

    此外,还有《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修订)》等9个备选项目可能进入2007年政协立法协商议程。

    政协民主监督,是指政协组织及其成员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社法委应利用好特邀监督员这一平台,发挥好委员的作用和整体优势,努力推进民主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2007年社法委民主监督工作重点有两项:

     1、参与执法检查工作。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组织政协委员参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5月份参加《厦门市城市社区建设若干规定》的执法检查,被检查单位市民政局;6至7月参加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情况的执法检查,被检查单位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10月份参加《厦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的执法检查,被检查单位市建设局等;12月份参加《厦门市邮政设施管理办法》的执法检查,被检查单位市邮政局等。

    2、加强专委会、特邀监督员、聘请单位三者间的交流与沟通。组织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对一年来特邀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对新一年特邀监督工作提出要求。对新特邀监督员进行培训,通过老特邀监督员的现身说法促进新老特邀监督员的接力。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市十四类特邀监督员的跟踪服务和管理,努力为推进政府部门的廉政勤政和全市的行风建设多做贡献。

    三、遵循“少、精、专”原则,搞好专题调研。

开展专题调研,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委员深入实际、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和方法,也是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必备的重要的基础工作。2007年,我委专题调研工作的主要思路: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维护团结促进稳定的工作部署和“构建和谐厦门”的主题,围绕社会各阶层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结合全国政协、省政协社法委、民宗委的工作要点和相应的调研课题,突出重点,注重精品;三是体现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委员参与课题调研,发挥专委会兼职领导、专委会委员的骨干作用,群策群力,完成专题调研特别是常委会重点课题的调研任务。

    2007年社法委课题调研的主要选题是:

    1、做好少数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关系和谐。

根据省政协民宗委2006年工作会议的部署,我委承担了厦门城市民族关系(包括外来少数民族)和谐课题的调研任务,2007年将此课题列为专委会重点课题。成立课题组,通过公安局、计生委、统计局等渠道了解本市和外来少数民族的基本概况,通过走访市民宗局、钟宅畲族社区、陈塘回民村、市伊斯兰教协会、青海海东地区驻厦办等单位,召开少数民族群众座谈会等方式,针对目前本市少数民族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关注城市中少数民族(外来少数民族)群体,积极探讨做好新时期在厦少数民族群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办法和途径,为构建和谐的城市民族关系建言献策。

    2、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稳定产业职工队伍。

厦门的发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产业大军。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既是关系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构建“平安厦门”、“和谐厦门”的大事,也是实施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企业及第三产业职工队伍的稳定,是政府、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问题,工、青、妇是我委联系的界别,就我市职工队伍稳定问题开展调研,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是社法委的本职工作,此课题拟为专委会课题上报后被确认为市政协常委会2007年重点课题。邀请陈永东、吴亚汝两位兼职副主任帮助进行课题策划,尽快成立课题组,从劳动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等部门了解我市产业大军总体情况,走访工、青、妇等社团组织及劳动仲裁等各类维权组织,在掌握影响我市职工队伍稳定的各类因素的基础上寻求对策,为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积极建言献策

    四、有的放矢,组织好委员视察活动。

结合我市中心工作、市“十一五”规划中与我委职能相对应的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法规的执行情况,结合专委会工作实际,组织委员开展专题视察。专委会要提高视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切实加强对委员视察工作的组织和服务,尽可能做到“事前有研究,有准备,有组织,事后有跟踪”,努力营造有利于开展委员视察活动的良好氛围。尽可能将视察内容与委员们的本职工作以及专委会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结合起来。尽可能达到“既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又促使委员们开阔视野,加深认识,提高他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履行职能的水平”的目的。

    2007年社法委专题视察拟安排以下几项:

    1、关注少数民族群体生存发展状况,组织委员进一步深入钟宅、陈塘两个民族村居社区视察。

    2、组织委员视察我市城乡接合部外来人口集中区治安整治情况,促进“平安厦门建设。

    3、在“6.26”禁毒日前后,组织委员对《厦门市禁毒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推动禁毒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4、为推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部分委员实地视察,进一步加强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规划与管理。

    五、加强研讨交流,拓展工作思路。

发挥政协委员的作用和优势,加强政协理论和统战理论的研究和探索,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召开和参加座谈会、研讨会,就构建和谐社会以及政协工作、专委会工作中的一些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加强交流,开拓视野。

    2007年研讨与交流活动拟安排以下几项:

    1、组织委员、特邀研究员,联合各界各党派举办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为主题的专题研讨会。

    2、参与民宗局举办的以“宗教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为主题的座谈交流会。

    3、准备交流材料参加全国政协社法委、全国政协民宗委、省政协社法委、省政协民宗委举办的研讨会。

    4、准备研讨材料,参加全国副省级城市政协社法委主任联席会议。

    六、做好沟通联谊工作,增强凝聚力。

在2006年工作的基础上,2007年,进一步加强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之间、界别、相关部门之间、各区政协之间、兄弟城市政协对口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并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委员赴外省政协学习考察,不断增强专委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2007年社法委对外联谊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

    1、围绕“大建设、大开发、大和谐”这一主题,组织部分委员及文艺工作者对枋湖社区进行慰问演出;

    2、发挥界别作用,组织宗教界委员对翔安区陈塘村、同安区莲花镇后埔村等地的少数民族贫困户及残疾人特困户进行走访慰问;

    3、走访民族宗教界委员及部门,联系了解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情况;

    4、组织部分委员赴省内外考察学习兄弟政协的先进工作经验。

    七、完成其他各项工作。

    1、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撰写工作简报。

    3、配合市政协办公厅,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

    4、积极组织委员参加办公厅举办的参政议政等各项活动,配合办公厅和其他专委会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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